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从岗位上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科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医科大学及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0591-83357896-8345(监审科)。
附件:2013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