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余杭区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现因工作开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人员4名(男女各2名)。
一、招聘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余杭户籍、余杭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八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6205877、89283113。
(3)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2.笔试、面试
笔试:笔试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劳动保障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以实际笔试成绩合格者确定面试对象),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4.公示、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被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余人社薪〔2012〕4号 )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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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余杭区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doc
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