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招聘23名人员公告

2013-07-11 14:10:37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教育类岗位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权重为5:5,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两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适应岗位需要的其他基本素能。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选,通过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填写《旅顺口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的拟聘人选,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教育系统拟招聘人选根据各学校岗位需求,实行按需分配、双向选择的原则,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限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一经录用5年之内不允许调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身份并予以清退。

四、公示内容和范围

按照时间要求,招聘简章、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录用等结果均在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srsj.dllsk.gov.cn/index.asp)公布。

五、特别提示

(一)外埠考生除本人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大公办发〔2011〕56号)有关规定。其中已婚的外埠考生,其配偶也须符合上述规定。

(二)报考人员的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本公告由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3年大连市旅顺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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