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人才公告

2013-07-11 14:11:33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1、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的解释权归招聘单位。

2、业务考核结束后,因考生思想政治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空缺名额,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3、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在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3]43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2、报名登记表.doc

辽宁省质量监督局

2013年7月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