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7-10 17:19:3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街道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拟招聘人数 专业 资格条件 招聘范围
B超、心电图 1 超声或临床医学专业 1、历届毕业生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应从业资格,工作3年以上,35周岁以下。(工作年限、年龄截至2013年6月30日)
2、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超声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地区不限
全科 2 临床医学专业 1、历届毕业生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从业资格,工作3年以上,35周岁以下。(工作年限、年龄截至2013年6月30日)
2、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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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7月8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点设在梅墟街道办事处408室。

2、报名办法。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在卫生院初选的基础上,街道人事部门进行复核,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确定初步人选,并发布笔试通知。

4、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出题和评分均由考试中心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根据各岗位笔试、面试的汇总分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均进入体检。

6、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者淘汰,不安排复检,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7、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由街道、卫生院人事部门派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提交书面申请。

8、公示录用。街道党工委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拟录用人员按《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电话:88483151,联系人:梅先生。

本次招聘工作由梅墟街道纪工委予以监督,监督电话:88350688。

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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