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中山市板芙镇招聘1名政府雇员公告

2013-07-09 15:19:56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政府雇员若干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板芙镇政府大院3号楼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760-86501285。

(二)报名要求

(1)需本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资料,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考试前至少3天在板芙镇政府网站公告。

 

(2)注意事项: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4)笔试不指定用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60分(含60分)。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板芙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nf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附件1:中山市板芙镇2013年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zip

板芙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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