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2013-07-09 15:20:1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五)报考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开考条件: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

七、考试

 

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文执行。考试方式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hrss.gd.gov.cn/)、(http://www.gdwht.gov.cn/)广东省文化公众网站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招考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统一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相关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

7.面试评委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8.获得面试资格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面试开考前30分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抽签的或抽签但未能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期间全程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数),考试总成绩设定为60分,低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在综合分数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八、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二)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三)公示:2013年月日将拟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文化公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应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署协议无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在办理手续期间,未能按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广东文物考古研究所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2-34号演音大楼B座8楼。可乘192路、78路、6路、547路公交车到水荫横路站下车即到。咨询电话:87048880/8704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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