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信函报名:信函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候)。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广东省文化馆办公室,收件人为植俊俊,信函备注栏须填上应聘岗位、姓名和联系电话。信函报名人员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装订。
(三)资格审查
1、信函报名人员除按上述规定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外,还须于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到本馆三楼第一课室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资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不按时到我馆进行资格审查者本馆可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
2、经审查,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者,本馆可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
3、所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不一致者,本馆可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
六、考试
1、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文执行。
2、开考条件: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
3、考试由我馆于2013年7月到8月组织进行,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和面试范围:笔试侧重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为各公开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6、面试人数根据拟聘岗位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比例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7、面试开考前30分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未参加抽签的或抽签但未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期间全程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
8、我馆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省文化厅、省文化馆、行业专家三方组成,考官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9、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本馆网站通知。
七、体检
我馆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组织考察(考核)
我馆成立公招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馆将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录用的有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期间,未能按有关规定提供有效证明,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应聘者出现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文化馆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