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肇庆四会市选聘4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3-07-08 16:19:0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四)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且考核合格后,经组织推荐,3年内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

(五)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六)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七)被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作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正式录用(聘用)后试用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八)任职期满后,未实现再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纳入城镇失业人员范畴统筹管理。期满后3年内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会市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四会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8-3366013。

附件:2013年肇庆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doc

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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