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经聘用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人社局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2013年夏季翔安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3年夏季翔安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翔安区人社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