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信阳市全市统一招聘2444名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7-08 11:33:40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 8月1日至8月2日每天9: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

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本次招聘的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1、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和全国重点大学一本本科岗位工作人员,以公开考核招聘方式为主。对于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照考核(考核时进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对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在10:1以下的岗位免笔试,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在11:1以上的岗位,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提出是否进行笔试的意见。如不进行,则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进行,则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对于本次招聘不能完成招聘计划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和全国重点大学一本本科学历岗位,将继续组织公开考核招聘。

2、需初测的岗位招聘按初测(主要对报名者本人形象等进行目测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公开招聘其它岗位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县(区)、乡(镇)三级分别划定笔试合格线。对急需、紧缺岗位和基层、特殊专业,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面试人选的确定。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招考岗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2(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考核。

7、递补人选的确定:在确定面试、体检、考核人选时,遇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聘用时,遇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时,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8、聘用人选的确定。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等额确定。遇有因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聘用单位有空编且同意增加招聘名额的,同时聘用;不能增加名额时,按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9、调剂补录办法:因报名人数不足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提出调剂补录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市县(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先在本县区、本部门内按学历或职称层次高者优先,相同层次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在报考同类岗位,相同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对空缺职位调剂补录。如仍需补录,再在全市范围内按相同办法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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