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2013-07-08 11:34:39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 8月1日至8月2日每天9: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

 

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1、公开招聘全国重点大学一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岗位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但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在11:1以上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是否进行笔试的意见。如不进行,则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进行,则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对本次招聘完不成计划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和全国重点大学一本本科学历的岗位,将继续进行公开考核招聘。

2、需初测的岗位招聘按初测(主要对报名者本人形象等进行目测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公开招聘其它岗位工作人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4、笔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在划定最低合格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面试人选的确定。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招考岗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2(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考核。

7、递补人选的确定:在确定面试、体检、考核人选时,遇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在聘用时,遇有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时,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8、聘用人选的确定。聘用人选按考试成绩等额确定。遇有因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聘用单位有空编且同意增加招聘名额的,同时聘用;不能增加名额时,按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 8月3日8:00至9:3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信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3年8月2日 下午17:00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8:00全市统一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3年8月9日17:00前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职位需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面试时根据需要增加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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