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88名人员公告

2013-07-08 11:37:52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其中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只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聘期满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重新进行考核,合格者续聘。凡试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的予以解聘,解聘后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检查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61233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来安县201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来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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