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需按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应聘相应学科,不能跨学科应聘。(1)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2)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若没有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大学所学专业报考。(3)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语文、数学专业(任选其中一个专业),安置时只能在小学学段选择相应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张店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12:00点前登陆张店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7月18日上午8:30- 19日下午17: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携带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12:00前到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侧和平路9甲4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应聘人员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3年7月20日下午13:30-17:00,到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东侧和平路9甲4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特殊考生资格。
5、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的招聘计划,若某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相同学科的招聘计划中。
6、招聘计划若某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书、《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淄博市生源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7月 20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上午:8:00—9:30 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上午10:30-11:30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