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绍兴县事业单位招考41名、选调7名人员公告

2013-07-05 15:59:37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7月12日—7月15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9.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2013年7月5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11.属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8月3日现场资格复审时出示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3.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8412603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568950。

附件1:2013年下半年绍兴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下半年绍兴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表.doc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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