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我单位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站http://www.gxrc.com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gxe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专业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七)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行政科(9楼906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陆娟 0771-5844612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附件:中国环境报社广西记者站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中国环境报社广西记者站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