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招聘10名人员

2013-07-04 14:32:29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30KB以内)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检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3年7月11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用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7月16日至7月19日09︰3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7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于2013年7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8月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8月7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8月13日在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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