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2名人员公告

2013-07-04 14:53:2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聘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5年以上。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三、相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公示等)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和磐安卫生网(http://www.pawsj.gov.cn )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四、解释权

本公告由磐安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

附件:1.2013年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条件.xls

附件:2.2013年磐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办法.doc

附件:3.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磐安县卫生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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