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表《2013年高明区中医院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高明区中医院人事科(地址: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联系电话:88639955。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同时可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②如实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中医院会同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共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科目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其中,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职位免考笔试。
2、面试: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其中,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职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工作由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委托区中医院实施,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中医院负责进行。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负责监督。联系电话:88639955(区中医院)、88661380(区人卫药局人事科)。
附表: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