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画院2013年7月公开招聘1名优秀人才公告

2013-07-02 14:00:5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常州画院是中国书画精品创作和研究的公益性事业机构。单位规格为副处级。主要职能是:精品创作、学术研究、展览交流等。为了更好地发展城市文化,实现“文化兴市”的战略目标,画院将传承“常州画派”为己任,从2007年起,举办了一系列的学术活动,提升了画院的影响力。为了进一步打造新“常州画派”,我院急需优秀人才加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专职画师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学历 学位 其它条件
专职画师 书画创作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画方向,擅长人物画,在省级重大艺术赛事中获一等奖以上。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9:00至16:30止。

3. 报名地点:常州画院(常州市丹青路28号)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常州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2张。

3. 在省级重大艺术赛事中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具备笔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包括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

(一)专业技能操作(100分)

1. 考试时间:2013年7月17日下午14:00

2. 考试地点:常州市文化馆(双桂坊45号)

3. 考试内容:国画创作水平展示(所需材料和工具自带)。

 

(二)面试(100分)

1. 人选确定

按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方式: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委进行面试。

3. 面试时间:7月19日上午8:30

4、面试地点:常州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5. 面试内容:应聘岗位综合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总成绩以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

2.总成绩设最低合格线60分,其中专业技能成绩最低合格线70分。

五、体检及考察

由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由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当职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招聘咨询

画院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9—88816677

传 真:0519—88153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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