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丰顺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2013-07-02 14:02:3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7月15 日至 7月17 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丰顺县卫生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与本人专业相对应的职位,不得跨专业报考;

 

(2)本人持省教育厅签发的全日制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近照彩色一寸相片2张。按照报名条件,经审查确认合格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考试前1天到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公开竞争选拔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岗位技能知识测评和公共知识。岗位技能知识测评成绩按40%计,公共知识成绩按60%计。岗位技能知识测评内容包括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3年7 月 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对取得卫生执业资格的考生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给予加实分,加分标准:取得执业医师的加6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的加4分;“三支一扶”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加分。

两科考试按比例得分及加分合成的总成绩作为择优招聘的成绩,招聘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所报考专业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拟定聘用人员。

2、对拟定聘用人员按上级规定的体检要求进行体检。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50分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4、审批:经考试和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择优聘用者,要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丰顺县卫生局人事股 0753-6619211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顺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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