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录用,市教育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给聘用人员办理入编、聘用、工资和入户等有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认真落实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
1、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2、本公告的内容由三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88657805;0898-8865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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