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3)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总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忠诚网和公告栏对外公布。
(5)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2.医生岗位的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结果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总成绩通过忠诚网和公告栏公布。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1.成立体检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体检考核工作。
2.按招聘岗位,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核、体检结果,校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勇
联系方式:0531-87088283 手机:13808925617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东校区综合楼621房间(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省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