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各类别、专业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由县卫生局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县卫生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后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人员岗位认定和登记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招聘办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65033580 65033551
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