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科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医科大学及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3357896-8345(协和医院监审科)
0591-22862537 (医科大学监察室)
附件: 2013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