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经学校领导办公会批准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科大学校园网以及海内外相关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邮编:510182)
报名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16栋410房)联系电话:020-81340617
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广州医科大学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81340600李老师余老师
广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