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博物馆招聘3名入编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5 14:27:3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佛山市博物馆是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文物和自然标本的收藏、宣传教育、陈列展览、科学研究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入编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物研究岗位1名, 从事文物、历史研究和相关陈列策划、设计工作。

(二)库房管理岗位1名,从事文物、历史研究和库房管理工作。

(三)文物修复岗位1名,从事书画修复、装裱和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文物研究岗位: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博物馆、考古、历史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库房管理岗位: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博物馆、考古、历史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文物修复岗位: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文物鉴定与修复、美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 — 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博物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43号七楼,联系电话:82622202、82280796,联系人:高先生、邝小姐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根据任职条件选择对应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和业绩材料、应聘简历一份(附近期小一寸证件照和全身近身照片各一张)。

(四)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

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办法对对应聘人员采取相应方式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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