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教育厅所属山东职业学院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5 14:28:2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时间:2013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与学院联系,关注学院网站,按网站公告的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有关事宜。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中级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基本情况。试讲、答辩、实际操作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30%、20%。

高级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30%,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及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大约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核体检领导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及学校在职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报名联系邮箱:szyzp319@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 组织人事处725室。

邮编:250104。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省教育厅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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