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崇左扶绥县事业单位招聘12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4 11:14:41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三)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

六、体检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配合做好体检工作。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报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统一在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和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县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在同一聘用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或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下属其他单位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1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1、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2、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附件:2013年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报考咨询电话:0771—7531422、0771—751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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