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同时要与用人单位办理签订聘用合同。代课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要按《简章》规定进行选岗。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享受事业单位同类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入编手续。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 监督电话:0775-5322013(县纪委办公室)
2. 招聘咨询电话:0775-5117909(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