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汉中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2013-06-19 11:46:30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属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市人社局批准我县2013年度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指标,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13年度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的规定和市人社局的要求,认真做好这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决定成立公开考试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招聘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教育体育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主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局、编办和教育体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任。各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这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三、招聘名额及职位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9名(含特岗教师招聘16名)。招聘职位见附件《2013年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13年特岗教师招转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

1、本县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或普通中专毕业后又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者。2、本县医学类具有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3、本县中小学特岗教师岗位上服务期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4、本县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5、对紧缺专业岗位可招聘外县生源,但需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

五、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内(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对我县长期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其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县人社局审核,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低于报考比例的要求下进行考试;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或国家高层次人才,可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六、招聘的程序、步骤和日程

1、发布通知。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在县城公共场所张贴《通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定于2013年7月1日至5日统一在县人才中心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在报名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报名要求。

㈠报名者必须是招聘对象本人到现场拍摄照片;建立电子文档。学生家长和其它人等均不得代替报名。

 

㈡报名者须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②毕业证。③对招聘对象限定为普通高校的《就业报到证》。④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⑤限定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职位,须提供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认定材料。⑥报考特岗教师招转职位需提供县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认定材料。⑦报考医学类职位的执业资格证书由县卫生局审核提供认定材料。

4、资格审查。由县人才中心在报名时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于2013年7月22日—23日在县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在办理招聘手续时由人社局、监察局对报考者个人档案及报考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