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依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61名教师公告

2013-06-18 11:39:53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2、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五、体检、复审、公示、聘用

(一)体检。通过考试拟聘用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二)复审。对拟聘用人选的资格条件、学历及专业、年龄等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三)公示。通过考核人员,在指定网站或地点公示7天。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学校经报请县人社局、编委办和教育局后有权随时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与现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被录用的人员服务期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乡镇及县域外工作。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版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四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版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档案,如不能提供毕业生档案者须与招聘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

4、报名者每人交报名、测试、评卷等费用300元,试讲测试费200元(试讲前收取),体检费另行收取。

5、报名者于2013年7月6日—7月7日到县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报名。

联 系 人: 周忠生 吕文红

联系电话: 7025180 7033532

13514626897 15174537453

本公告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依 安 县 教 育 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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