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医学院公开招聘60名人员公告

2013-06-18 11:43:0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英语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初级岗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中试讲占60%,面谈占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中级岗位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mc_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教师3,李**,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7月1日。

报名材料包括:(1)有本人签名的《济宁医学院2013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学校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对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中试讲占60%,面谈占40%。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核对身份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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