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医学院公开招聘60名人员公告

2013-06-18 11:43:0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244226.22平方米。学校有11所附属医院,15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6个教学单位,设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37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学校已形成以医学教育为主体,涵盖医、理、工、管、文五大学科门类,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有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8个各级各类研究机构。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0人(其中,中级25人,初级3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6、所学及所从事的专业符合我校用人条件和实际工作需求;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济宁医学院校园网(www.jn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初级岗位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mc_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教师3,李**,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7月1日。

报名材料包括:(1)有本人签名的《济宁医学院2013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第三天至报名截止之日前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审核者视为弃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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