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1886人公告

2013-06-18 11:47:17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2.开考比例。交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在交费期限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在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者在7月9日17:00前提出申请并经资格审核单位(部门)同意,可调剂到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岗位,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部门核准方可开考。

3.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笔试总分与《职业能力测验》单科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不含代课人员)于2013年8月下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考试成绩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核。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和各县(市、区)公告的规定,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应聘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经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安排在9月中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人社部门或负责组织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的主管部门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70分。市直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其他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即49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照顾加分

1.从1999年起,经本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3年7月30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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