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应聘同专业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1周,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卫生局、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我县卫生系统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外,符合《射阳县卫生系统2013年引进人才有关待遇的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67776 0515--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20936 0515-82353781(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射阳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xls
射 阳 县 卫 生 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