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46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4 15:46:2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限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根据岗位学历要求,招聘岗位分为A、B二类(见附件1中“岗位代码”),A类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B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登记表》和《承诺书》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通过资格审查的,A类岗位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70元;B类岗位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或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A类岗位,A01—A34、A39—A79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按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A80进行试讲,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A35—A38、A81、A82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B类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试讲),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内容, B02—B04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B05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B01、B06—B08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实践技能测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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