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1名雇员。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岗位能力素质要求;身体健康。
序号 |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岗位要求 |
1 | 财政局支付中心 | 财务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财会类 | 具有一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
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岗位报名人员不足5人不开考。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周三)至6月17日(周一)(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报名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601室(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话:2990136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后待遇
录用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单位聘用合同工同等。试用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