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招聘员额仍未满,各单位另行组织招聘。
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2004〕117号)文件,被聘用考生一律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考生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服务期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面试招聘、考录招聘等有关事项均在平阳县人才网、平阳县卫生局网发布,不另行通知。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 0577- 63730113
县第二人民医院 0577- 63853377
县中医院 0577- 63626360
查询网址:平阳县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平阳县卫生局网http://www.pywsj.net
附件:1. 2013年平阳县三家县级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2013平阳县三家县级医院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平阳县人民医院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平阳县中医院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