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椒县县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0名人员公告

2013-06-13 17:19:4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卫生局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聘用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0550—5012990,0550—503951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度全椒县县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3年度全椒县县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中共全椒县委组织部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椒县卫生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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