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椒县县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0名人员公告

2013-06-13 17:19:4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3年度全椒县县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其他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日工作时间到原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资格由县卫生局初审,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7月8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考试

1、考试形式与内容。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两科。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等,非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和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8: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全椒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卫生局网公布。

考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占6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笔试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优生、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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