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由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三)聘用
用人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将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439291
“三支一扶” 政策咨询电话:0716—8439291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
举报投诉电话:0716—8439291
附件:
1、荆州区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xls
荆州市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