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考务费。
(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3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涪陵区卫生局六楼组织人事科。
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联系电话:023-72372512.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涪陵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范围的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其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专业科目》×5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 2013年7月6日,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局办公楼张贴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分为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实际操作由区卫生局组织,分值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结构化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分值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实际操作面试×60%+结构化面试×4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实际操作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结构化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由组织考试的承办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及地点:
(1)实际操作面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8:00,在涪陵区卫生局(涪陵区太极大道东段7号)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上午8:00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50%+专业科目测试×50%)×60%+面试成绩(实际操作面试×60%+结构化面试×40%)×40%。
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岗位考生考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最终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