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www.grmc.gov.cn
考生报名邮箱:gdqxzp2013@163.com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72061
附件:
广东省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第2次公开招聘信息表.xls
广东省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第2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气象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