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筠连县人社局招聘10名县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公告

2013-06-07 11:56:4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四)劳动保障协理员基本薪酬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它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七、本公告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831-7728456、0831-7724290。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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