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详见《兴化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
2. 年龄为30周岁以内(1983年6月6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具备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待录用后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对口专业。
4. 具备招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从兴化教育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汇总表》,发送至xhjszp2013@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五、确定考核人选
抽调相关学科专家和教研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以专家评议形式,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学科考核人选。评议推荐的基本原则为:
1.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在院校为“211”、“985”以及重点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优先;
2. 研究生阶段主修课程(或研究方向)与应聘学科关联度大者优先;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
4. 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
具体评议办法另行制定。
六、面试考核
7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核人选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电子邮件通知。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按照学科招聘计划,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
考核内容为:
1. 课堂教学活动展示。指定课题,采用微型课堂教学形式,展示某一教学片断,重点考核对教材内容、教学要求的理解与教学重、难点的把握。微型课的教学活动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课题选自我市相关学段现行使用教材。
2. 现场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有关学科教学、课改、教改等方面的问题。
七、体检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书》。按照《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555(市纪委)
兴化教育网:www.xhedu.gov.cn
附件1:兴化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兴化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兴化市教育局201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汇总表.xls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教育局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