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并提前一周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考试合成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按专业知识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核工作由扬中市卫生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有关考核标准组织进行。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扬中市卫生局和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单位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50766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 0511-88358669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32609
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36690
附件1: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扬中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扬中市卫生局
二O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