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21名教师公告

2013-06-06 11:20:4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港闸区教育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应届毕业生指2013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开发区)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南通市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内)。

5.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港闸区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

 

③身份证、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港闸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核减或取消的优秀青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初中数学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数学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英语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英语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历史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历史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物理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物理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ntgz.gov.cn)和港闸教育信息网(www.ntgzjy.com)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南通市城港路58号917室)。

(3)根据《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身份证到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南通市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内)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要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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