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
2、选岗
报考同一专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执行服务期制度,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县外。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网站查询、查阅。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枞阳县卫生局 0556-2857020
监督举报电话:枞阳县监察局 0556-2811951
政策咨询电话:枞阳县人社局 0556-2810930
附件:
1、 2013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2013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