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并符合拟聘条件人员,经绵竹市人社局上报德阳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1年期满后,经全面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到绵竹市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按事业人员管理规定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外)。
五、考核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由绵竹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件:
1. 《绵竹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 《绵竹市2013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